教務處教[2013]16號
為進一步加強教材建設,激勵廣大教師編著更多高質量的教材,提高人才培養質量,學校決定每四年開展校級優秀教材評選工作,特制定以下評選辦法。
一、評選范圍
(一)凡近5年內(以版權頁出版時間為準),經學校批準在正式出版社資助出版和使用,由我校教師主編的教材,均可參加評選。
(二)上述教材須經過兩屆以上(含兩屆)學生使用,且在教學中繼續使用方可參加評選。
(三)往屆已獲得校級優秀教材獎級的教材,經再版后其內容需有較大更新,質量有較明顯提高,且再次使用兩屆以上,經專家組認定后可再度申報參評。
(四)凡已獲得校級及以上其他同類獎項或科研獎勵的教材,允許參加評選,不重復給予獎勵。
(五)各種專著、習題集、實驗實訓報告以及為各類培訓班、崗位培訓人員編寫的教材、摘錄、匯編等均不屬評選范圍。
(六)由我校教師自行出版,經學校批準作為教材選用,并已使用兩屆以上(含兩屆)的教材也可參加評選。
二、評選基本條件
(一)教材內容符合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,具有與本學科發展相適應的學術水平,有較強的理論性和系統性,能反映本學科發展的最新成果,貫徹理論聯系實際的原則。
(二)符合本門課程在教學計劃中的地位和要求,取材合適,內容闡述符合教學規律;富有啟發性,能體現以學生學習為主的特色,便于自學;配有適當的思考題、習題,有利于學生對基本理論、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的掌握。
(三)文字精煉、準確、流暢,符合國家語言文字規范化要求,插圖正確,文圖配合恰當,印刷性錯誤極少。
三、評選辦法及時間
(一)參加評選的教材須由編者提出申請,填寫《天津體育優秀教材評選申報表》(附件1)一式兩份,連同教材樣書二本(電子教材提供光盤等),向教師所屬院(系)提出申報。
(二)院(系)填寫《天津體育學院優秀教材申報匯總表》(附件2)并連同原始材料上報教務處。
(三)教務處組織教材審定專家組,按照優秀教材評價指標(附件3)進行評審,評選出候選教材。
(四)候選教材名單通過校園網全校公示一周后,若無異議,經主管校領導同意后批準獲獎;若有異議,由校教學指導委員會組織復審。
四、獎勵辦法
(一)校級優秀教材獎分為一等獎、二等獎和三等獎,學校對獲獎教材頒發證書并予以獎勵。
(二)獲得一等獎的校級優秀教材,學校優先推薦國家級、省市級規劃教材、優秀教材的評選。
五、附則
(一)優秀教材申報和評選工作必須嚴肅認真,實事求是。若有弄虛作假行為,一經調查核實,取消評選資格;事后發現者,撤消獎勵,并通報全校。
(二)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,由教務處負責解釋。
附:1.天津體育學院優秀教材評選申報表
2.天津體育學院優秀教材申報匯總表
3.天津體育學院優秀教材評價指標
4.天津體育學院優秀電子教材評價指標
教務處
2013年9月18日